第(3/3)页 掀开箱子,里面是那种仿真的白脸娃娃,若是配上好的光线条件,也是可以吓死人不偿命的! 嗯,这里有……1…2…3……15……20个!穆璃用自己毛茸茸的爪子巴拉着数着。 二十个嘛…… 嗯,吓唬纹身男要六个,他曾经弄死了六个孩子…… 其他团伙的大人一人一个,一共三个。 嗯,警察局里还有几个内应,算一算七个应该够用了。 这样的话,六加三加七,自己只需要十六个娃娃。 上次在橱窗里看到娃娃是多少钱来着?好像是二十块? 粗略地算了算,拿走这些娃娃的话大概要给三百多块。 于是土豪穆璃大手一挥,留下了四张红彤彤的大票子!反正她用的是来之前从纹身男的枕头底下顺来的钱,花起来不心疼! 将娃娃分装在袋子里,穆璃分了四次才终于将这十六个娃娃运到她之前看好的,距离乞讨团伙比较近的那个隐蔽的藏东西的地方。 果然,用猫的躯体来干这种事情真是不方便!更别说,穆璃用的这幅小黑的身体,还瘸了一只脚! 想象一下别人看着自己叼着一大口袋东西,拖着残缺的后腿,艰难地翻过狭小的窗户,钻进自己的“小仓库”的情形…..唉,穆璃自己都心疼自己! 除了娃娃之外,穆璃更是偷偷溜进了医院的血库,叼出了一包血出来。 当然,穆璃留下了钱。而且,她可是专门挑的是最大众的血型偷的,以保证她的行为并不会危害到某个病人的生命。 接着,穆璃叼着血袋和娃娃翻进了纹身男的房间。 现在正是周六的下午六点。 这个时候,纹身男正在醉眼迷离地跟别人拼酒呢!喝完酒,这伙人还有丰富的夜生活呢,一时半会还回不去家。所以穆璃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准备。 哦,如果那个小警察,哦不,现在是副局长了。如果张敬也能够坐到纹身男胡喝海吃的饭桌上,那么他便会惊奇的发现,饭局里可是有不少老熟人呐! 不过,这都不关穆璃什么事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