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医生天职-《御赐良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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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说可以救活她的洛儿!
这简直是比天籁还要美丽的声音,这简直是李夫人这辈子听到的最动听的话语!
李夫人哪有功夫去管萧御是不是大夫,只是一脸扭曲又期待地望着他。
大老太爷站在几步开外,眉头依旧没有松开,看向三老太爷:“那丫头何时学了医术?”
“这……这个,我也并不清楚。”三老太爷为难地抹了抹额头。
他连这个曾孙女的面都没怎么见过,如何知道她什么时候从哪里学了什么医术?
周围的所有人都与他没有关系了。
他的手指触到这个需要拯救的生命的那一刻,萧御的眼中便只剩下这一个昏迷不醒的小小躯体。周围那些或好奇或鄙夷恶意的目光瞬间远去,只淡化成微不足道的背景,全部与他无关。
因为他不是什么凤家的大少爷、大姑娘,他是萧御。他苦读八载,留学美国,师从名医,习得那个时代最顶尖的医疗技术。他在世界上最先进的医院里从过医,将自己的主攻专科发挥到淋漓极致。他也在最落后的山区里支过边,那里不分科室,不分医护,他一个人从内科管到外科,从生老管到病死。
只有这些才是他真正的萧御,而对他指指点点的他们全都不知道。
萧御探了探男孩的鼻息和颈动脉,呼吸衰竭,心跳停止,要及时进行心肺复苏。
萧御一把撕开小男孩的衣衫,这一举动实在惊掉了一干人等的下巴,惹得众人猛然议论纷纷。
男女七岁不同席,这是男女大防的世俗礼法。凤家大姑娘虽说是要救人,可这番作为实在——
太----放浪了吧?
李二公子已经八岁了,凤大姑娘今年亦是十二三岁的模样。两人当众这番接触,真要救回了李二公子,莫不是就要这样定了姻缘?
萧御对外界一切充耳不闻,手指在那小小的躯体上移动。
将一手掌根置于胸骨下半部,另一只手覆上,掌根重叠,手指交叉扣起,指尖翘起离开胸壁,垂直向下按压胸骨——
这些简单的步骤已经像本能一样印在了脑海里。
萧御在心里默默计数。
按压频率每分钟100次——按下,松开,按下,松开。
小小的躯体骨骼脆弱,不能太重,免得伤了胸骨。也不能太轻,否则无法发挥效用。
在这具幼弱的身躯里面,那小小的心脏正在他的手掌下努力地泵出血液,一次一次地输送到大脑,支持起那些快要衰竭的细胞。
按压30次的时候停下,萧御一手捏住小男孩的鼻翼,深吸了一口气低下头去,想要口对口地向着小男孩的肺中吹气----
他已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工作当中,如同那笔挺庄严的白色制服仍旧穿在身上,如同在那个时代的十几年的日日夜夜。
这份工作为他挣来过荣誉,挣来过金钱,挣来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在他的手中恢复康健。这是他的自豪,这是他全部的骄傲所在。
不管在哪里,不管是哪个时代,哪一个世界,原来等待救助的生命都是一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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